有谱(Footnotes)隐私政策
一、引言
有谱(英文名 Footnotes,应用包名 com.gghg.youpu,以下简称"本应用")是一款把一本公开读物《高性价比人生指南》的条目整理成随身清单的应用。
本应用从设计之初就按一句话来做:能少要的,一个都不要。 因此,本应用不申请任何系统权限、不联网、没有账号、不集成任何第三方统计或广告组件。
本政策用最直白的方式说明:本应用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——准确地说,是"不处理"。
二、个人信息处理者(运营者)
- 名称:蒙文韬
- 联系邮箱:294059268@qq.com
上述名称与联系方式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十七条要求向您告知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信息,也是您行使本条政策所涉权利、提出疑问或投诉的正式渠道。
三、本应用收集哪些个人信息
本应用不收集任何个人信息。 具体而言:
- 不申请任何系统权限(详细见第四条);
- 不联网——本应用未申请网络权限,因此在技术上也无法向任何服务器上传数据;
- 无账号体系——不需要注册或登录,不收集手机号、邮箱、设备标识等信息;
- 不集成任何第三方 SDK——没有广告、没有统计埋点、没有崩溃上报;
- 不读取通讯录、位置、相册、相机、麦克风、剪贴板、已安装应用列表等信息。
换言之,您的姓名、电话、位置、设备信息、使用行为,本应用既不索要,也没有能力获取。
四、权限说明
本应用未申请任何系统权限,包括但不限于:网络、存储、位置、相机、相册、通讯录、麦克风权限。因此,安装与使用过程中不会弹出任何权限申请。
关于两处容易被误解的功能,特别说明:
- 保存分享卡图片:由系统的保存安全控件(SaveButton)完成。只有当您本人主动点击该控件时,图片才会写入相册,本应用不需要、也不申请相册或存储权限。
- 查看出处链接:当您在条目里点击出处链接时,本应用会调用系统能力跳转到系统浏览器打开该网页。这一跳转由您主动触发;跳转之后,网页的访问记录、Cookie 等由相应网站与您所用的浏览器负责,不在本应用的控制范围内。本应用自身不加载、不渲染任何网页。
五、第三方共享、转让与公开披露
- 共享:无。 本应用不与任何第三方共享您的信息。
- 转让:无。
- 公开披露:无。
原因与第三条一致:本应用不联网、不收集任何信息,因此不存在可对外提供的个人信息。
六、数据存储与出境
- 内容数据(条目、出处)以只读形式打包在应用安装包内,随应用一起安装。
- 为了记住您在本机上的使用状态,本应用会在您设备上的应用本地目录(preferences)写入少量数据,仅用于本机体验,不上传、不出设备、不跨境传输。这些数据包括:
- 您收藏的条目;
- 您的浏览记录与搜索词记录;
- "每日一条"的阅读状态;
- 桌面服务卡片的状态;
- 首次打开与上次打开的时间。
- 上述数据不会离开您的设备。您可在应用内清除(例如取消收藏、清空搜索/筛选),也可通过卸载应用或清除应用数据一次性删除。
- 数据出境:本应用不进行任何数据的出境传输。
七、未成年人保护
- 本应用不面向儿童设计,也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。
- 由于本应用不收集个人信息、不联网,未成年人使用本应用,不会因此产生个人信息被采集或外传的风险。
- 监护人如对本应用的使用有疑问,可通过第二条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八、您的权利与投诉渠道
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,您对个人信息享有知情、决定、查阅、复制、更正、删除等权利。本应用不收集个人信息,因此上述权利在事实层面不受影响。
如您对本应用有任何疑问、意见或投诉,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:
- 联系邮箱:294059268@qq.com
答复承诺:我们承诺,自收到您的反馈之日起,不超过 15 个工作日予以答复。
九、本政策的变更与通知
- 本政策如有变更,我们会更新本页顶部的版本号与更新日期,并在应用内以显著方式提示。
- 若变更涉及您的重要权益,我们会在您下次启动应用时通过弹窗再次征得您的同意。
十、内容来源与许可(本应用特有)
- 本应用的全部条目标题、说明与出处,整理自一本公开发表的开源读物《高性价比人生指南》(HowToLiveBetter):
- 该书正文以 CC BY 4.0 许可协议发布,代码以 MIT 许可协议发布:
- 依据 CC BY 4.0 的要求,本应用已经:(1)注明原书书名与来源;(2)提供许可协议链接;(3)标明内容是否经过改动——本应用对原书内容作了摘编与口语化改写。
- 原书为匿名发布,未署名个人作者。
- 本应用对上述内容不主张著作权。
十一、责任说明
本应用只汇总公开发表的文献与出处,不对任何个人情况作判断;具体问题请交由相应持牌机构与专业人士处理。
十二、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
- 本政策的订立与履行,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- 因本政策或本应用产生的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